女性生活 2023-05-12 19:45:59
集中征缴期:2021年10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特别注意:①是否受集中征缴期限制的有关规定:根据《江西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一体化征缴实施方案》(赣税发〔2020〕146号)要求,在居民医保集中征缴时间改革的过渡期内,各地原则上应在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征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