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族的生活习性
1、牧民习惯节约用水,注意保持水的清洁,并视水为生命之源。蒙古人认为水是纯洁的神灵。忌讳在河流中洗手或沐浴,更不许洗女人的脏衣物,或者将不干净的东西投入河中。草原干旱缺水,逐水草放牧,无水则无法生存。
2、蒙古族有抢婚和聘婚两种婚姻制度。抢婚是奴隶制社会的一种婚姻形式。聘婚是封建社会的一种婚姻形式。公元十三世纪以后,蒙古族进入封建社会,即普遍实行聘婚制。但仍有抢婚制的残余。在部落间的战争中,抢婚或掠夺婚仍屡见不鲜。
3、蒙古人骑马、驾车接近蒙古包时忌重骑快行,以免惊动畜群;若门前有火堆或挂有红布条等记号,表示这家有病人或产妇,忌外人进入。
4、蒙古人崇拜火、火神和灶神,认为火、火神或灶神是驱妖避邪的圣洁物。所以进入蒙古包后,禁忌在火炉上烤脚,更不许在火炉旁烤湿靴子和鞋子。不得跨越炉灶,或脚蹬炉灶,不得在炉灶上磕烟袋、摔东西、扔脏物。不可以用刀子挑火、将刀子插入火中,或用刀子从锅中取肉。